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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 认定及管理办法(讨论稿)
字缩小 】 【 字放大发布时间: 2021-11-11 浏览次数: 2664 次 来源: 实训处--毕俊刚

神木职教中心“双师型”教师

认定及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熟悉行业企业发展状况、服务产业转型升级、致力于培养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入落实陕西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中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要求,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为核心,以建立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数量稳定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全面提升学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双师型”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从事专业理论教学的能力与素养,同时应具备较强的职业技能和指导学生实践的能力。

(二)学校规划与个人计划相结合的原则。学校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对“双师型” 教师培养进行统一规划。同时,教师应结合自己实际,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计划,不断提高自身实践应用能力。

(三)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原则。学校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行业企业工程实践、技术研发,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技能培训和赴行业企业实践锻炼。同时,有计划地聘请一批行业企业的高级技术技能人才担任实习实训兼职教师及部分实践性较强的理论课兼职教师。

三、资格认定

“双师型”教师是指既能传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又具备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师。

(一)基本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能胜任教学工作。

3.具备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能灵活运用专业理论,完成实践实训教学的指导任务。

4.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教学质量二档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二)资格条件

A类:

1.   具有本专业领域的二级/技师级、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1+X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含中级)以上者。

2.   指导学生参加本专业技能大赛荣获省级优秀指导教师者。

3.   本人参加本专业技能大赛荣获省级二等奖(含二等)以上者;作品入围省级以上(含省级)展览或本人成为地市级以上会员者。

B类:

1.具有本专业领域的四级/中级、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五年内有1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含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经历),或参加省级以上双师型教师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填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向实训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2)提供资格条件任一条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实训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交学校审核。

3.审查后的申报材料提交学校进行审定。

4.评审通过人员,学校发文认定并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5.“双师型”教师申报、评审、认定资料由学校实训处归档。

四、“双师型”教师的管理及待遇

1.“双师型”教师资格是专业课教师申报专业带头人、名师工作室、教师骨干体系、评优评模,教学质量三档评定的必备条件。

2.“双师型”教师资格是专业课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并给予加分,A类加2分,B类加0.5分。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学校实训处负责解释。

20211030

                           神木职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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